电话总机:0572-2570001 0572-2060003 0572-2362229 0572-2023005 行政部:转8002 税务一部:转8009 工商部:转8016 税务二部:转8010 社保部:转8006 传真:转8018 投诉电话:13396722066 E_mail:hu315@126.com 地址:湖州市大东路96-3号店面(佳园小区西大门口),田盛街与大东路交叉口北上50米处(田盛园小区东大门对面) |
企业营业执照年审有关规定 凡当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,均须参加年检。 年检时间: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 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,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。 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(一) 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。 (二) 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。 (三) 企业对外投资情况。 违反年检有关规定的处罚 (一) 对6月30日前未申报年检企业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补办年检手续。 (二) 对限期内未申报年检的企业,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。 A、B级企业和不予通过年检企业的划分 (一) A级企业表示在上年度内企业较好地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,提交年检资料合格,在营业执照正本边栏内左下角处贴上本年度带有"A"的年检标识。 (二) B级企业表示有虚报注册资金、抽逃出资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、超出经营范围、出租、出借营业执照等等行为,在营业执照正本边栏内左下角处贴上带有"B"的年检标识。 (三) 不予通过年检企业,表示有B级企业严重行为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行为,对不予通过年检企业将限期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年检需提供的资料 1、打印的年检报告书 2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 3、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、年终审计报告(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审计) 5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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